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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恨她另結新歡 打她又摔死她愛兔

歐姓研究生不滿許姓前女友有新歡,今年元旦趁著連假北上談判發生口角,男子氣憤動手毆女,還將她養的寵物兔當場摔死。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歐姓研究生不滿許姓前女友有新歡,今年元旦趁著連假北上談判發生口角,男子氣憤動手毆女,還將她養的寵物兔當場摔死。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06/03 21:27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27歲歐姓研究生不滿許姓前女友有新歡,今年元旦趁著連假北上談判發生口角,男子氣憤動手毆女,還將她養的寵物兔當場摔死,士林地院今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妨害自由等罪,判他拘役60日,併科罰金10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還得交付保護管束,同時禁止再對許女實施家暴。

法官認為,歐男與許女原為同居男女朋友,有感情糾紛,未理性處理,反而暴力相向,不但將許女的寵物兔朝牆丟擲,造成兔子傷重死亡,當警方到場處理時,以外套罩住許女,將她壓倒在地、勾勒頸部,又以手掌摀住口鼻,阻止許女開門,直到警方聽到呼救破門,考量歐男罹有強迫症及輕微亞斯伯格症,犯後深表悔悟,賠償18萬元和許女達成和解,予以緩刑2年以示懲戒。

判決指出,仍在南部某科技大學就讀碩士班的歐姓男子,原和擔任研究助理的許姓前女友同居在北市北投區,去年12月間因故分手,歐不滿許女另交新男友,今年元月3日晚間11時30分,歐去找許女,未經同意入屋,反鎖房門後與許發生口角。

歐因一時氣憤,動手拉扯、毆打許女頭部及身體,導致許女臉、頸部多處擦傷、後腦腫痛;歐同時還抓起寵物兔,恐嚇說:「妳不和我談,我就要折斷兔子的手!」,剎那間屋內突然跳電,復電時,許女驚見愛兔已被歐扔擲到牆壁重傷死亡。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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