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好友反目被控誣告 連惠心二審判無罪
2016/05/31 17: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副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長女連惠心,12年前因懷疑公司合夥人李淳蓉涉嫌盜刻公司大小章,去銀行開設支票帳戶,而到台北市調處檢舉李女涉嫌偽造文書等,李女反控連惠心誣告罪,此案一路興訟至今,高等法院更二審認定李女遭檢方偵查起訴,連惠心無虛構或誣告事實,今判連惠心無罪;還可上訴。
連惠心未出庭聆判,但庭後透過律師張哲維發表聲明稿表示,謝謝歷審的檢察官和法官,「謝謝大家的關心」,希望這個陳年舊案,能夠早一點落幕,並呼籲李淳蓉不要再為掩飾犯行而耗費珍貴的司法資源。
連惠心與李淳蓉原是好友,兩人共同成立華暘傳播公司,但12年前她因懷疑李女涉嫌偽造文書,委託律師到市調處檢舉李女涉嫌盜刻公司大小章,向銀行、民間友人借款上億元,致李女遭調查並遭起訴,李女憤而反控連惠心誣告,一審判連惠心誣告罪無罪,二審改判2月、緩刑2年,更一審則判無罪。至於李淳蓉被控偽造文書刑責,正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李淳蓉因今未聆判,尚無法得知其對判決看法、是否上訴,或對連惠心呼籲此案能早一點落幕有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