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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改口翻供 李正皓轟:恥力的上限

圖為李正皓出庭。(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圖為李正皓出庭。(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6/05/30 13:1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辦公室發言人、「草協聯盟」發起人李正皓,不滿被前同事「方丈」郭豐碩爆料曾拍攝性愛影片,日前提起民事求償,郭繼上次在庭上翻供,稱不曾說過受害女子有7到8人等言論後,今又辯稱「只要有賣酒的店都可以算酒店,我指控李正皓去的是合法的那種」,讓李在臉書痛批:「恥力的上限!」

「方丈」郭豐碩年初在臉書發文,向李正皓提出「你在2014年底九合一敗選後,你去酒吧獵豔幾次?你去林森北戰酒店幾次?」、「我只問你,你是否在獵豔後,拍過女生的性愛影片?甚至還進一步,是在女生不知情的狀況下紀錄戰果?」等質疑,事後還在媒體電訪時表示「看到7到8個受害者」。

全案首次開庭時,郭豐碩翻供指出,不曾向媒體爆料有7到8名受害者,全是「記者自己的詮釋」,稍早李正皓指出,今郭再度當庭語出驚人表示:「酒店有很多種,長榮桂冠酒店也是酒店,只要有賣酒的店都可以算是酒店,我指控李正皓去的是合法的那種。」

李正皓在臉書發文痛批「恥力是沒有上限的」,他表示,郭豐碩是為大家示範了什麼叫做「自殺式的抹黑」,「不需要證據、不需要真相,只要敢講,上法院敢翻供,要毀掉一個人就是這麼簡單。」

李正皓也表示,對郭的證詞只是憑印象打出來,不一定每字每句都正確,但為了還原真相,將會調卷公佈,讓大家知道真的有人把「林森北路酒店」混淆成「長榮桂冠酒店」,來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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