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了 李蒨蓉:台灣需要多一點愛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阿帕契貴婦團」藝人李蒨蓉,去年4月在台北市基隆路駕車撞傷騎殘障機車的60歲古姓男騎士,古男上訴,二審今開調解庭,雙方達成71萬元和解,古男同意撤回刑事上訴與民事告訴;李蒨蓉步出法庭時如釋重負地說,阿帕契案對她是很大的教訓,現在事情已經過了,她知道網友和名嘴對她的評論,都是對事不對人,她也希望台灣能夠多一點愛、多一點正面能量。
阿帕契貴婦參訪團涉嫌洩露軍機案,日前最高檢已駁回高檢署的再議,勞乃成與貴婦團15人不起訴已宣告確定,李蒨蓉車禍案也在今天和解收場,今淡妝出庭的李蒨蓉,在調解結束後有感而發,打開話匣子公開她這1年多來的感觸。
李蒨蓉說:「我的感觸是,命運要我成長的話,一定會先讓我跌倒,我不能改變命運,但我可以選擇面對命運的態度」,她說不諱言過去一段時間她內心很受傷,很多陰影無法走出,無法面對媒體和公開場合,現在她還在慢慢調適中,就用感恩、心懷喜樂的心情在過日子,這對她很重要,未來的發展不用想太多,她目前還不想計劃,暫時留白。
至於阿帕契案、車禍案至今的感受,李蒨蓉說,事情已經過了,她也不會去在乎有些酸民和名嘴對她的評論,「我現在才深深知道,他們的評論是對事不對人,只是剛好那時候我是新聞事件的其中一個角色」,最後她說,「希望台灣這個寶島能夠多一些愛、多一些正面能量,這是我們現在非常需要的」。
去年4月14日下午,李蒨蓉駕車載著同為貴婦的好友石新儀,從基隆路高架橋駛下匝道右切至外側車道,疑因恍神擦撞到古男的身障機車,古男雙腳、左手多處擦挫傷,警方由車禍現場狀況研判,基隆路高架匝道設有禁止切換至外側車道的標誌,肇事主因是李蒨蓉違規。
李蒨蓉符合自首,全程認罪,偵查與一審審理期間雙方多次調解,李蒨蓉願賠償30萬元,但古男要求150萬元,調解破局,法官簡式判決李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古男附帶民事求償150萬移至民事庭審理。
古男不服而上訴,北院二審合議庭今先安排調解庭,試行調解,李蒨蓉、保險公司代表和古男都到庭,三方協調一個半小時終達成共識,以71萬元和解,內含已付的11萬醫療看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