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有酒精反應但未達標 警:不開罰但函送
2016/05/24 22:06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呼氣酒精濃度不到0.15mg/l不開單!省道台一線枋寮路段,今天約中午發生1起車禍,而追撞前車的遊覽車廖姓駕駛肇事後酒測值達0.11mg/l,不過警方表示,依照現行法規只能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整個車禍案件,但未達酒駕開罰標準!
今天早上11時許,南下的1輛遊覽車車上滿載中國客將前往墾丁,但疑因天雨路滑煞車不及,遊覽車竟撞上前方分別在內外車道停等紅燈的2輛自小客車,其中白車因巨力撞擊,導致後方凹陷保險桿掉落,車上鄧、王兩乘客受傷,另1車上潘姓駕駛也受傷,所幸送醫後3人均輕傷無大礙。
警方初判因該處為轉彎過後第1個紅燈,53歲廖姓駕駛所駕遊覽車疑因天雨路滑及發現紅燈後煞車不及而撞上前車,不過廖姓駕駛酒測後有酒精反應,呼氣酒測值達0.11mg/l,雖有酒精反應,不過卻未達法定開罰標準0.15mg/l。
屏東縣交通隊表示,因未達開罰標準,不會以酒後駕駛開單,但類似案件仍將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全案予地檢署,由檢察官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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