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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蔣萬安賄選 潘建志:若蔣無罪是打臉法務部

潘建志告蔣萬安,他強調:蔣當選,無非是打臉法務部。(記者溫于德攝)

潘建志告蔣萬安,他強調:蔣當選,無非是打臉法務部。(記者溫于德攝)

2016/05/18 12:3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第3選區(中山、松山)立委候選人潘建志,因質疑對手蔣萬安團隊在選前曾提供如腳踏車、立扇等「高級禮品」給民眾抽獎,日前向台北地院民事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刑事方面已無罪確定,今民事再開庭;提告人同時也是落選的潘建志也到庭,他強調「案子很重要,蔣的身分受矚,若判他當選有效,無非是打法務部的臉。」

開庭時,因告訴代理人與被告代理人皆未有新的陳述,審判長見潘建志有到庭,特別留時間讓他表示意見;潘開頭就說,蔣萬安身分受矚,更應該遵守法律規範,但他準備腳踏車、立扇等高級禮品,這些影片在網路上有,我們掌握的就有12支,這不叫賄選嗎?

潘也提到,第3選區有高達10位候選人,只有蔣提供摸彩,「同選區參選人、律師李晏榕參選時也參與活動,但她堅持不提供禮品,就因提供會被認定有賄選,就很守法」潘問,蔣的行為若不算賄選,那什麼叫賄選?

潘說,曾有選區內里長向他爆料,選舉期間舉辦活動時,蔣不請自來,還上台贈禮品,若這樣還不算賄選,無非是打臉法務部;潘強調,法院可向監察院調資料,所有參選人支出款項都在監察院,調出來一覽無疑。

潘最後說,法務部強調選舉不可賄選,若這次判蔣萬安當選有效,無非是打臉法務部。

潘的辯護人也持相同意見,「蔣是否用腳踏車、立扇等高級禮品賄選,資料清清楚楚」。蔣的辯護人則說,是否構成賄選,仍需符合法律規範,目前純屬提告方臆測,強調「刑事方面也已無罪確定」,就待民事判決結果。全案定本月30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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