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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先告狀?憲兵少校婚外情生女 告元配遺棄訴離敗訴

林姓憲兵退役少校和小三婚外情生女,卻指控妻子蕭女離家拒絕履行同居義務。(情境照)

林姓憲兵退役少校和小三婚外情生女,卻指控妻子蕭女離家拒絕履行同居義務。(情境照)

2016/05/06 14:3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惡人先告狀?林姓憲兵退役少校和小三婚外情生女,卻指控妻子蕭女離家拒絕履行同居義務,以蕭女惡意遺棄為由訴請離婚,蕭女不僅反控林男和小三通姦,林男兩人均遭判刑,還怒指林男和小三藕斷絲連,她無法容忍才分居,最高法院認定林男過失責任較重,今判林男訴請離婚敗訴定讞。

這起花心憲兵少校訴請離婚案,主角林男原在中部某憲兵隊任職,80年9月與蕭女結婚,育有2女,林男92年間退休後,搬回老家宣稱為了要照顧年邁父母,卻跟徐姓女子外遇還生下1女。蕭女知悉後,對林男2人提出通姦罪告訴,林男與徐女各被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林男前年具狀提告,婚後體貼蕭女不願與公婆同住的心情,舉家另外租屋,但蕭女僅願意在除夕夜圍爐等日子回家見公婆,也不肯隨他搬回老家照顧父母,林男也指稱對自己的婚外情深感悔悟,跟徐女已無往來,但蕭女仍堅持在外租屋,對他已構成惡意遺棄,訴請離婚,或蕭女應履行同居義務。

蕭女則抗辯林男說她對公婆不敬等說,完全不實,並質疑林男搬回老家究竟照顧父母,或是為了小三,大有問題,蕭女強調仍愛著林男,但無法忍受林男一直和徐女密切連繫中。

審理時,法官查出林男常到徐女臉書對兩人所生女兒的動態按讚,還留言「誰家ㄉ寶貝這麼優秀ㄚ!」等語,還順勢用文字與徐女說笑、關心徐女身體狀況,且辦理每月自轉帳5000元給徐女作為生活費。

最高法院認定,林男平時和小三徐女持續密切互動,但不願花心思修補與蕭女的感情裂痕,不尊重蕭女感受,對配偶而言,已達難以忍受程度,因此判林男全部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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