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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和人妻偷情自拍被發現 獲不起訴的理由是...

一名人妻與男子偷情,被戴綠帽的丈夫提告,2人都獲不起訴。圖與本新無關。(情境照)

一名人妻與男子偷情,被戴綠帽的丈夫提告,2人都獲不起訴。圖與本新無關。(情境照)

2016/05/06 11:1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李姓男子上聊天室認識蔡姓人妻,進而到摩鐵發生關係,吳姓丈夫在手機發現2人性愛影片,控告妨害家庭,被告喊冤,辯稱不知女友是人妻,而且蔡女以「林雅馨」假名和他交往、性愛,更不知拍有性愛影片,雄檢查證被告說詞屬實,不起訴偷情男女。

戴綠帽的人夫,也當庭撤回通姦妻子的告訴,但堅持告李男妨害家庭,並指出去年5月間,曾和妻子視訊忘關機,被告和妻子開房間性愛的影像,就這樣直播被他看見錄下,但事後又改稱,是SIM卡借妻子用,意外發現2人自拍的性愛影片。

蔡女卻稱因丈夫手機的「畫素較好」,才交換其手機,在摩鐵開房間時,李男說要玩自拍,才誤錄性愛影片,檢方認為夫妻說詞反覆、不一。

被告表示在網路聊天室認識蔡女,但蔡女始終以「林雅馨」之名和他交往,並不知道她已婚,「林雅馨」訴說因男友向錢莊借錢落跑,她遭欺騙、波及扛下債務,才上聊天室抒發心情。

被告坦承與人妻發生性關係,並曾到嘉義幫女友「林雅馨」還債,她當時帶了一名男子,自稱是債主,他幫還了5萬元債款;李男否認拿女方的手機,自拍錄下2人性愛影片,懷疑影片應是蔡女所拍,因為做愛過程中,女方會要求他移動躺的位置,自己甚至懷疑被設局陷害了。

李男指出,蔡女後來帶那位「債主」找他,並說其實「債主」是他的老公,因為懷了李男的孩子,被告必須與她丈夫和解,同時支付墮胎費用;檢方最後相信被告說詞,認為夫妻的證詞有疑,因而不起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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