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 同居男女酒駕還嗆警
2016/05/05 11:58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一對酒駕同居男女懷疑遭一自小客車擦撞,追上前「剪車」要討公道,警方到場處理,王男以三字經辱罵、咆哮員警而遭警逮捕,逮捕過程,同居女友張女則抱著2個月男嬰試圖阻擾,也與警衝突,2人隨後被警帶回偵辦。
警方對2人酒測,王男酒測值0.94,張女0.86,張女因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及妨礙公務、王男也涉及妨礙公務罪嫌,另2人不顧未婚生下的男嬰安全,酒後駕車且未將嬰兒放置安全座椅,違反兒少福利及權益保障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分別將處6萬~30萬及1500元~3000元罰鍰。
警方表示,昨下午6時30分許,43歲王姓男子(有公共危險、竊盜刑案紀錄)抱著2個月男嬰坐在副駕駛座,由張女(40歲)開車,經三民區建興路上,懷疑與一輛自小客車擦撞,追上前對停等紅燈的自小客「剪車」。
王男下車後不斷敲打自小客車窗、更瘋狂地踹自小客車身,路人見狀以為是打架糾紛報警。警方到達時,王男全身酒氣,警上前處理,王男竟以三字經辱罵、咆哮員警,還想上前毆打自小客駕駛,警方當場以妨害公務罪嫌逮捕王男。
逮捕過程中,張女一手抱著兩個月的小男嬰,一手與警方拉扯,試圖阻隢警方執行公務,警方為了顧及男嬰安全,請張女先至旁邊稍候,不料張女手抱嬰兒阻擋,並警方起衝突,警方最後將2人帶回偵辦。
張女在派出所解釋,原以為與自小客擦撞,才追上去「剪車」討公道,後來發現沒有擦撞,對於男友和自己酒後失控的行為深感後悔,但警方訊後將張女依公共危險及妨礙公務、王男依妨礙公務罪嫌送辦,另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則開單處罰,至於違反兒保法則移送相關單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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