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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詐騙案分工!肯亞案:桃檢 大馬案:中檢、桃檢

在馬來西亞遭警方破獲詐騙集團中的台籍嫌犯,被遣送回台。(資料照,記者姚介修攝)

在馬來西亞遭警方破獲詐騙集團中的台籍嫌犯,被遣送回台。(資料照,記者姚介修攝)

2016/05/03 18:3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檢署上午邀集相關地檢署及刑事局開會,討論肯亞及馬來西亞等跨國電信詐騙案,會中達成一項結論和四點共識,結論為肯亞案由桃園地檢署偵辦、馬來西亞案由台中和桃園地檢署共同偵辦,烏干達案的台籍嫌犯,因戶籍散及全台各地,由高檢署出面、另行協調主辦地檢署。

四點共識如下:第一、刑事局處理跨境詐騙案件、在報請檢察機關偵辦時,應將已獲得的案件事證等資訊交給檢察官,確認台籍嫌犯在海外被押上飛機的同時,就能申請拘票,以便嫌犯返台下飛機時,檢方就能拘提。

第二、承辦地檢署,須儘快製作司法互助請求書,內容需載明調查取證、請求接返等事項,呈請法務部轉交中國。

第三、與會機關建議法務部,先向中方溝通和瞭解台人所涉電信詐騙案的偵辦範圍,及我方代表團何時才能出發赴中,避免浪費人力和物力。

第四、各檢察署偵辦跨境電信詐騙案時,應清查人流和金流,以利追贓。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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