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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女一搭一唱 設局連騙2位美眉進飯店性侵

涉性侵女網友,高等法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姜漢脩四年六月,但姜辯稱對方是援交妹,合議庭並未採信。(記者楊國文攝)

涉性侵女網友,高等法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姜漢脩四年六月,但姜辯稱對方是援交妹,合議庭並未採信。(記者楊國文攝)

2016/05/03 15: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姜漢脩被控夥同友人吳姓女子一搭一唱,由吳女幫姜男約出李姓女網友後,製造機會讓李女落單,讓姜男趁機猥褻得逞;隔2個月後,姜男食髓知味,找吳女約陳姓正妹網友到台中某飯店,陳女即遭埋伏在房內的姜男性侵,高等法院今依強制性交罪判姜男4年6月,以幫助犯判吳女6月徒刑。

高等法院今提訊在押的姜漢脩聆判,還押時,姜男承認確和陳女發生性行為,但堅稱她是援交妹,並未涉性侵犯行,判決不當,要上訴最高法院;吳女則未出庭,不知她對判決看法。

判決指出,現年37歲的姜男與吳女熟識,吳女受姜男唆使,3年前帶李姓女網友到她住處,誆稱屋內的姜男是她哥哥。吳女藉故外出,姜男涉強吻並猥褻李女,李女掙脫提告,姜被依強制猥褻罪判2年徒刑。

2個月後,姜男結識陳姓正妹網友,相約見面,陳女發現姜男的舉止有異,趁他不注意之際落跑,姜男心有不甘,又找吳女協助,吳女向陳女謊稱她是姜男的姊姊,相約台中某飯店聊天,陳女進房間卻遭姜男性侵。高院今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姜男4年6月,吳女因認罪,被以幫助犯輕判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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