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看護戀上老闆 離婚竟縱火燒安養院
2016/04/30 12:01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30歲楊女前年在基隆一間老人養護中心擔任看護,結識33歲陳姓負責人,兩人因此相戀結婚,雖不時發生口角,楊女仍懷孕,只是孩子還沒出生,去年4月就結束婚姻,心有不甘的楊女懷疑陳男外遇,氣得跑到養護中心縱火,幸好及時撲滅,院內31名行動不便老人平安無事,基隆地院認為楊女觸犯公共危險罪,重判3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楊女與陳男結縭半年間,雙方經常爭吵,陳男稱楊女飲酒或服用藥物後就會失控;楊女則指控,陳男與院內另名女看護搞曖昧,才會疏遠她。
兩人離婚後,已懷孕的楊女自認被拋棄,去年6月間傳簡訊「負心漢我一定不會放過你」給陳男,陳男不以為意,沒想到同月26日晚間11時許,楊女就帶著裝滿汽油的寶特瓶到陳男家尋仇,但未見人影。
楊女轉而朝陳男停在地下停車場的車子發洩,淋汽油縱火,但馬上就被管理員撲滅,不甘心的她又跑到兩人相識的安養中心門口,以相同手法燒鐵門,幸好鄰居察覺有異,緊急通報消防隊滅火,及時拯救住在裡面的31名老人。
法官認為楊女放火燒供人使用之住宅,雖然未遂,但屬於累犯,因此重判她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