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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夜店鬥毆、開槍案 藝人金剛今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今將金剛(見圖)等11人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台北地檢署今將金剛(見圖)等11人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2016/04/29 12:3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金剛去年捲入夜店鬥毆、開槍事件,被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移送法辦,當時雙方人馬才陸續獲交保,隨即在台北地檢署法警室前爆發互毆而鬧上媒體版面;針對酒店內互毆部分,雙方已和解撤告,台北地檢署今將金剛等11人不起訴,僅依槍砲罪將涉開槍的藍朝福起訴;至於法警室前互毆案,仍在偵辦中。

去年11月26日凌晨3點多,金剛與5名友人到台北市大安區的酒店,同行友人中,有人與另一派酒客起衝突,並演變成互毆、開槍案件,兩派人馬共12人,事後全被依槍砲、殺人未遂等罪法辦。

藝人金剛捲入槍擊案。(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藝人金剛捲入槍擊案。(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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