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官員未經核准出國旅遊 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2016/04/21 11:4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被派駐美國紐約的移民署蘇姓秘書,被列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列管之涉密人員,其受管制期間若要出國,須事先向上級報備核准,他卻到機場才請同事代為報備,還未經上級核准,就與家人搭機到日本旅遊,吃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官司;台北地檢署考量他已認罪,今將他緩起訴,期限1年,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
檢方調查,去年底蘇姓秘書與家人去日本旅遊,他到機場才得知自己被列管,僅委請同事臨時代為報備,還未經上級核准即搭機離境,事後遭移民署政風單位發現,才主動自首。
檢方查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列管之涉密人員,自離職後1年均為管制期間;考量他一時失慮,並已承認犯行,同意給他1次自新機會,予以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