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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腹膜炎誤診為肺炎身亡 醫院要賠

老翁因誤診而送命,醫院及醫生被判連帶賠償。(資料照)

老翁因誤診而送命,醫院及醫生被判連帶賠償。(資料照)

2016/03/15 19:3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謝姓八旬老翁6年前在衛福部基隆醫院動胃癌切除手術後,因十二指腸縫合處癒合不良破洞,膽汁滲漏、感染引發腹膜炎,主治的陳姓醫師誤判為肺炎,謝翁最造成終因敗血症身亡,謝家提告稱醫師未照腹部超音波而誤診,且延誤治療時機,高等法院認定陳姓醫師有過失,須負擔4成賠償責任,判他和醫院應連帶賠償24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99年5月12日,81歲的謝姓老翁到基隆醫院接受陳姓醫師實施的胃癌利除手術,住院觀察到同月31日,原本良好的復原狀況突起變化,出現腹脹、痰多、呼吸急促與嗜睡等情形。

陳姓醫師男依謝翁胸部X光檢查結果判斷是併發肺炎,轉進加護病房開給抗生素治療沒起色,隔月6日轉院到台北榮總做電腦斷層檢查,發現謝翁有大量腹水及疑似膽汁滲漏,緊急開刀才發現十二指腸縫合處有個約1.5公分破洞,腹膜已遭膽汁染色且發炎,雖住院持續治療,謝翁同年7月8日仍因敗血症不治。謝家告陳姓醫師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但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謝家因此提出民事求償。

高等法院認為,謝翁術後產生併發症時,陳姓醫師應即刻安排腹部超音波或電腦斷層掃瞄等檢查,但他卻沒有做,導致喪失及早發現、治療機會,有醫療過失,謝家有60萬元的損害;高院依據醫學統計指出,在腹部手術後的肺炎死亡率達6成,所以認定陳姓醫師應負擔4成賠償責任,日前判基隆醫院和陳姓醫師應連帶賠償24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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