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快速道路護欄偷拍? 中市警急澄清
2016/03/05 18:3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最近網友在社群網路LINE瘋傳一張員警蹲在快速道路護欄,對超速駕駛拍照取締的照片,照片內容還以文字敘述「台中74號快速道路上的偷拍 經過匝道口請注意速度」,要民眾互傳提醒,以避免誤觸受罰。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今天急澄清,強調拍攝地點為新竹並非台中。
交大指出,該照片源自社群網路Facebook社團「看見新竹」105年2月3日的分享文,該社團以圖文方式說明員警於快速道路上引道紐澤西護欄處,設置移動式測速照相設備,並委身於該護欄一側執行照相勤務。
經了解照片內容是新竹縣警察局在105年2月3日,於省道台68線快速道路執行測速照相勤務,當時員警是在調校測速器角度,而非躲在護欄旁邊執勤。
交大表示,台中市轄區僅省道台74線、台61線西濱公路高架路段等2路段屬快速道路範圍,其他高架路段的省道63線則屬一般道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間明顯標示。」
目前台中市警局公告於省道台74線實施「固定式測速照相」地點有6處,均依規定於執法地點前方300公尺至1000公尺間,設立明顯執法警告牌面,提醒駕駛人小心駕駛,注意速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