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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打玻尿酸惹醫療糾紛 佩甄老公王祚軒四度不起訴

佩甄老公王祚軒四度不起訴。(圖擷取自臉書)

佩甄老公王祚軒四度不起訴。(圖擷取自臉書)

2016/02/26 14:0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佩甄的老公王祚軒,3年前在他一手打造的尼斯診所中,替70多歲呂姓婦人進行臉部微整形,呂婦術後隔天察覺上嘴唇不能動,眼袋也不平整,氣得告王祚軒業務過失傷害;此案經3次不起訴後,高檢署針對玻尿酸的濃度有無過高一事發回再議,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濃度並無過高,今再次將王祚軒不起訴。

檢方調查,101年間,呂婦在電視節目上看到王祚軒分享整形經驗後,專程從南部北上找王祚軒看診,並在王祚軒的尼斯診所中,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等臉部微整形藥劑。

未料,呂婦術後隔天發現上嘴唇失去感覺、顏面神經麻痺,且眼袋也不平整,氣得回診所找王祚軒理論,並怒控業務過失傷害;王祚軒出庭時則否認涉業務過失,並指肉毒桿菌等藥劑施打後,至少4天至7天才會有作用,認為呂婦的上嘴唇失去感覺,並非微整形所造成。

此案經檢方三度不起訴後,高檢署再針對當初施打玻尿酸的濃度有無過高一事,發回北檢再議,檢方調查後仍認定沒有濃度過高等情事,再次認定王祚軒的罪證不足,所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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