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喬好一點的缺」 獄卒收賄5萬 被判坐牢9年

台北監獄。(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台北監獄。(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16/02/10 16:2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歹路不可行!台北監獄資深管理員蔡宗祐,被控以「喬好一點的缺」名義,向判無期徒刑的受刑人阿志(化名)索賄5萬元後,讓他長期擔任保管工作的涼差事,不料蔡食髓知味,又以阿志涉及農曆過年間的鬥毆事件為由,另欲索賄20萬元,但阿志自認清白,不願給錢,並出面檢舉,高等法院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蔡9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6年。

判決指出,蔡宗祐自76年起即擔任台北監獄管理員,並於95年6月起擔任第八工場的主管,對該工場受刑人有管理、分派工作等職權,卻藉此向受刑人阿志強索財物,且犯後否認犯行,因此將他重判。

蔡男應訊否認涉收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等犯行,反控是因阿志先前遭他查獲找人夾帶私信、及調動工作,才挾怨報復他。

高等法院認定,蔡男向阿志索取5萬元,且利用職權讓他擔任長達3年保管的工作,而無須參與工場的勞動作業,已涉及貪瀆的對價關係,此外,蔡男以「上級要嚴辦」為由,恫嚇阿志涉98年農曆過年鬥毆事件並欲強索20萬元,已構成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罪,事證明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