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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水致少女濕身 法官據「伊」教義判肉販拘役

前年7月伊斯蘭齋戒月期間,在台北清真寺廚房供應肉品的外籍肉販孟海山,被同樣賣肉的馬姓攤商的2位未成年女兒鬧場、質疑他不能在齋戒月擺攤賣肉,還用手機錄影拍他,他憤而朝2少女連潑2桶水,2女全身濕透,曲線畢露,法官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台北清真寺外觀(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前年7月伊斯蘭齋戒月期間,在台北清真寺廚房供應肉品的外籍肉販孟海山,被同樣賣肉的馬姓攤商的2位未成年女兒鬧場、質疑他不能在齋戒月擺攤賣肉,還用手機錄影拍他,他憤而朝2少女連潑2桶水,2女全身濕透,曲線畢露,法官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台北清真寺外觀(資料照,記者姜翔攝)

2016/02/02 12: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7月伊斯蘭齋戒月期間,在台北清真寺廚房供應肉品的外籍肉販孟海山,被同樣賣肉的馬姓攤商的2位未成年女兒鬧場、質疑他不能在齋戒月擺攤賣肉,還用手機錄影拍他,他憤而朝2少女連潑2桶水,2女全身濕透,曲線畢露;台北地院依據伊斯蘭教義,9歲以上女性不宜暴露身體曲線,認定孟男公然侮辱,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孟男與馬姓攤商因肉品販賣權利問題,長久不睦,前年7月18日上午9點多,馬男的一對16歲、15歲女兒,身著穆斯林長袍、頭巾到清真寺,在廚房外質疑孟男的賣肉時機與資格,並以手機錄影。

孟男不耐,連稱:「趕快走啦!我要洗地了,我要洗地板了」,將裝滿水的水桶從樓梯下方直朝上方的2少女身上潑去,2女還說:「還不夠濕…好可愛…我想被潑得濕一點…拍我、拍我」,孟男又裝滿一桶水,再次朝2女潑灑,2女全身濕透,曲線畢露,2名在場目擊者為之側目。

孟男辯說他是真的要洗地板,2女不斷用手機干擾他工作,他才將水往上潑,2女也都不閃躲,反而故意靠更近,才會全濕,他沒有侮辱對方的意思。

法院認定,案發影片顯示2女全身濕透,地面卻未明顯濕潤,孟男潑水顯非是為了洗地;依社會通念,直接對他人潑水,已彰顯其不屑、輕蔑之意,一般女性此對待,必然會感受到難堪、受辱。

法官為釐清伊斯蘭教義規範,特地函詢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基金會答覆說,成年的穆斯林(女9歲、男12歲),無論男女皆不得穿著暴露,尤其不宜暴露肚臍以下、膝蓋以上的個人「羞體」部位,女性更不宜暴露身體曲線。

法官因此認為,孟男本身也是心智成熟的穆斯林,應知悉這項規範,卻還故意朝2少女潑水,程度已達貶損對方尊嚴、名譽的侮辱程度;即使2少女有說「想被潑得濕一點」,當下未表現出受辱的反應,但不影響孟男羞辱人的客觀行為,判孟男有罪,考量他曾當庭表達歉意,並非全無悔意,判處拘役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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