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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醫師掉包癌症檢體詐保 判與醫院賠償577萬

 雲林虎尾若瑟醫院。(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雲林虎尾若瑟醫院。(資料照,記者陳燦坤攝)

2016/01/14 11:1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傅建森詐騙集團勾結新北市立醫院醫師黃維林和雲林虎尾若瑟醫院醫師吳源芳,調包病患檢體詐保,最高法院認定,醫院監督不週,造成保險公司損害,判決傅建森集團須與新北市立醫院及黃維林連帶賠償470萬5650元,傅建森集團須和若瑟醫院與吳源芳連帶賠償107萬1500元確定。

判決指出,傅建森經營醫療廢棄物業,與黃維林和吳源芳合謀利用黃、吳兩人醫師資格出具不實診斷證明,讓沒罹患癌症的病患詐領保險金,92年11月起,開始透過徐國安找楊文嘉向三商美邦人壽投保防癌和重大疾病險,再由黃、吳私下調換不明的癌症檢體,共詐領577萬7150元。

新北市立醫院和雲林虎尾若瑟醫院主張,黃維林和吳源芳都是專業醫師,濫用個人職務犯罪,看診現場都有護士或助理醫師在場,都沒發現異狀,醫院方面已善盡監督責任,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黃、吳也各自辯稱自己根據專業判斷,沒有過失或故意。

高院不採信被告醫院和醫師辯詞,認為傅建森、徐國安和楊文嘉共同拿不實的癌症檢體,冒充是楊文嘉檢體,取得楊文嘉患有直腸癌的檢驗結果,黃維林和吳源芳明知此事,卻配合開立不實的診斷證明,向保險公司詐保,醫院和醫師及傅建森集團都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吳源芳另案勾結傅建森詐騙集團向中國人壽和中國信託人壽詐保,去年已遭最高法院判決若瑟醫院應與吳源芳連帶賠償1197萬餘元確定。

新北市立醫院。(圖擷取自Google Map)

新北市立醫院。(圖擷取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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