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打死通緝犯遭判刑 警政署:員警用槍時機正確
2015/12/30 18:43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針對桃園市警察局楊梅分局警員葉驥,追捕欲開車逃逸的竊盜通緝犯時,對空鳴槍,再朝腿部開槍,導致通緝犯不治,被最高法院三審判刑定讞,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耿繼文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葉員當時情境,用槍正確,除全力協助外,未來將成立專款專戶,協助基層警員面對訴訟。
耿繼文並呼籲,警政署會跟基層警員站在一起,作為堅強的後盾,警員應勇於執法、依法使用槍械,共同為治安努力。
耿繼文表示,經過調查,葉員當時開槍的情境,用槍正確,故對勇於負責的第一線警員,警政署將全力支持,且對於葉員後續的國賠問題,會持續協助與關心。
此外,警政署將召集相關公正第三人成立「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協助警員面對用槍爭議,被民眾投訴等議題,以及號召警友籌資,成立專款專戶,協助面對司法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