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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驚傳補習班有狼師 教室內三度嘿咻國一少女

林姓老師涉嫌誘拐剛滿12歲的國一女生交往,涉嫌3度趁著一對一教學,在補習班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補習班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林姓老師涉嫌誘拐剛滿12歲的國一女生交往,涉嫌3度趁著一對一教學,在補習班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補習班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5/12/02 12:16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某補習班林姓數學老師涉嫌誘拐剛滿12歲的國一女生交往,涉嫌3度趁著一對一教學,就在補習班教室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從女兒的臉書私訊發現曖昧對話,追問出這段不倫的師生戀,氣得提告妨害性自主,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林師還趁機找到少女要求「不要說我們有過性關係」,引導滅證行為被美女檢察官吳靜怡識破,今天偵結依刑法第227條與未成年男女為性交罪起訴林男。這名狼師如被定罪,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方調查,受害少女目前已經就讀國二,仍未滿14歲,她從國小4年級開始就在這家補習班上課,去年8月間她國小畢業後,34歲的林姓數學老師就對她展開追求交往,同年10月初,林趁著與少女一對一上數學課的機會挑逗少女,接著就在補習班教室裡發生性關係。

此後,在今年農曆年過後某日及5月22日,林男仍又趁著單獨與少女上數學課時,在教室內二度發生性關係。

這段不倫戀經少女母親檢查女兒的臉書私訊,赫然發現與林男有曖昧對話,追問女兒才知上情,少女父母找上林男時,他一度下跪道歉,但否認曾發生性關係,氣得少女父母直斥撒謊提告。

然而,檢察官調查時,林男還跑到少女住處外丟石頭引起注意,趁著少女外出查看時,要她在檢察官訊問時,別說出2人曾經發生性行為。少女應訊雖維護林男,這段串證過程仍被檢察官吳靜怡破解。此外,林男被安排測謊有說謊反應,加上臉書私訊曖昧對話,檢察官認定林男與少女曾發生性行為的事實,今天偵結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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