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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刊爆:彰檢犯6大錯 才會輸掉頂新官司

週刊爆出,彰檢整整犯了6大致命錯誤,才會輸掉官司,讓魏應充等人無罪。(記者顏宏駿翻攝)

週刊爆出,彰檢整整犯了6大致命錯誤,才會輸掉官司,讓魏應充等人無罪。(記者顏宏駿翻攝)

2015/12/02 11: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頂新劣油案日前一審判決,魏應充等6名被告全都無罪,讓外界相當傻眼,原本法官成為眾矢之的,但後來院方直指是檢察官舉證不足,雙方唇槍舌戰,如今週刊爆出,彰檢犯了6大錯誤,才會輸掉官司,讓魏應充等人無罪。

《壹週刊》報導,檢方當初只花了21天火速偵結魏應充等人,不但關鍵筆錄不實記載、隱匿筆錄、將餿水油照片張冠李戴、檢驗方法有瑕疵、向法官做不實陳述、檢察官姚玎霖蒞庭論告時吃口香糖,經法官數次制止、最後嚴正警告後才不吃,態度輕浮,都是輸掉官司的原因。

報導指出,法官調閱偵查的錄影光碟發現,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明明說魏應充不會指示採購,但訊問筆錄卻記成「魏應充通常會指示採購」,還將這內容拿來當作起訴魏應充的證據,讓法官覺得相當不可思議。

另外,法官在勘驗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偵訊的錄音時,發現其中一次的筆錄不見了,公訴檢察官被問到時只回答「書記官請示檢察官後,刪除沒有讓楊振益簽名的筆錄」,這也代表檢察官決定哪份筆錄要使用,才給楊振益簽名,其他就都不用。其他的錯誤還有將高溫榨豬油的照片指為餿水油照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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