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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總名譽理事長陳武雄確定入監 聲請移監遭駁

工總名譽理事長、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涉及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判刑2年6月確定,陳希望改在設籍地新竹監獄服刑,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裁定駁回陳男聲請移監執行案確定,陳男應入獄服刑。(資料照)

工總名譽理事長、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涉及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判刑2年6月確定,陳希望改在設籍地新竹監獄服刑,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裁定駁回陳男聲請移監執行案確定,陳男應入獄服刑。(資料照)

2015/12/01 11:14

〔記者項程鎮、錢利忠/台北報導〕工總名譽理事長、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涉及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判刑2年6月確定,檢方開傳票命他今年8月間入獄,陳男聲請異議,希望改在設籍地新竹監獄服刑,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裁定駁回陳男聲請移監執行案確定,陳男應入獄服刑。

北檢表示,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後,陳武雄已被境管,待收到法院駁回移監案裁定後,將寄傳票通知陳武雄發監執行。

高院裁定指出,陳武雄向北檢聲請,希望囑託新竹地檢署執行,改到新竹監獄服刑,北檢認為他收到執行傳票後才遷址,予以駁回;高院認為,被告能否移監執行是檢方的裁量權,北檢沒有違法或不當,因此駁回陳的聲明異議,並獲最高法院支持。

陳武雄91年與姪婿張錫強、張文毅集資成立和鑫光電,被控違反證交法,與儒圓公司進行虛偽交易,且財報不實,92年間遭證交所調查,陳武雄為避免損失,出脫和鑫光電股票7664張,檢方97年9月起訴陳武雄,一審認定內線交易不成立,今年初,高院逆轉改判有罪,判刑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陳上訴,今年7月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陳須入監服刑。(12:1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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