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頂新案判無罪 彰檢:法官早就心證

頂新案判決出爐,魏應充無罪。(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案判決出爐,魏應充無罪。(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2015/11/29 23:04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對於頂新案無罪判決,今晚檢方重批院方,法官原本的心證就是想判頂新無罪,「該案是法官心證問題,不是檢方舉證不足問題」。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檢方一直都有舉證對頂新不利的鑑定人意見,但院方一直不採納,「這是法官自由心證的『不採』」,可見法官早就心證「頂新無罪」。

黃智勇說,本案一審判決無罪的理由,是法院對檢方科以無限上綱的舉證責任,要求證明到豬隻健康程度,無視於越南官方直接行文告知大幸福公司不具食用油生產資格,僅能出口飼料油。

黃智勇強調,食源性的危害是無法透過精煉程序去除了,鑑定人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孫璐西、輔大食品科學系教授陳炳輝都有提到,院方卻對如此重要的證言都不予理會。

院方表示,合議庭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是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宣示具有普世價值,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用以說服法院,使法官「確信」被告犯罪構成事實之存在。倘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的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法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者,應貫徹無罪推定原則。

院方強調,承審之合議庭法官,均具堅實之法學素養,操守亦無庸置疑,不會因被告之身分、地位而致審判有所偏頗。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