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開老婆車載小三開房間 老婆錄音套出姦情
2015/11/28 13:1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蔡姓男子開老婆的車子載小三上賓館,老婆查覺後大為光火,利用手機錄音APP軟體套出丈夫和小三姦情,雖未捉姦在床,卻獲得法官採信,判蔡男和小三通姦罪成立,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在高雄經營菜攤的林婦,聘請陳女幫忙賣菜,林婦蔡姓丈夫則在恆春賣菜,南北距離相差100公里,去年8月某日,陳女提前向林婦請假表示要和家人出去玩,林婦便到恆春欲告知丈夫此事,以提早調配人力,免得攤位生意忙不過來,卻發現陳女出現在丈夫的攤位前,2人有說有笑,狀似親密。
婦人懷疑丈夫和陳女有染,發現丈夫曾開她的車搭載陳女,越想越火大,便以錄音方式打電話向陳女「套話」,劈頭就問陳女:「我先生是不是開我的車載妳去開房間…妳看到我難道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婦人錄下陳女承認與丈夫姦情的證據後,再以錄音方式打電話詢問丈夫:「你和陳女開房間開多久了?」,丈夫竟回答:「1年多了啦」。
婦人氣炸,持電話錄音狀告丈夫和陳女妨害家庭,丈夫在法院上否認與陳女通姦,強調是妻子故意激他,才隨口承認;陳女也否認與蔡男相姦,強調是林婦揚言要對她的家人不利,她才承認應付。
法官檢視原告提供的電話錄音對話內容後,發現蔡男和陳女都曾在電話中向原告承認自己的行為「不對」,2人通、相姦犯行足堪認定,被告2人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