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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打3下算扯平」 堂弟妻失手殺死堂兄判4年

2015/11/27 18:36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北市社子島林姓農夫,因為家族共有土地耕作範圍的問題,和堂弟的陳姓妻子起爭執,去年10月間上午再起口角,林男先拿除草剷打陳女3下,陳女搶下回擊後,堅持「我還要再多打你1下」,雙方拉扯間,林男左手肘動脈遭除草剷劃破,失血過多休克不治,士林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嫌,將陳女判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林男家屬表示,死者傷口深可見骨,陳女根本是刻意而非故意,依據傷口深度,陳女就是故意拿除草剷攻擊,由於陳女在案發後,沒去上香,調解只有律師出面,認為陳女沒誠意,而法官的判刑也太輕,會再上訴。

審理時,陳女否認有傷害堂兄致死的犯行,表示案發當天,她在菜園割菜,聽到堂姐等人與堂兄講話很大聲,當她過去看時,堂兄拿手機對她錄音,她覺得莫名其妙要拿時,就遭堂兄持除草剷毆打她的左腿3下,她上前搶除草剷回擊,雙方拉扯間,她跌個四腳朝天,堂兄彎腰伸手又上前搶,一陣混亂中,她爬起身時,堂兄的右手肘內側已流血,她根本不知傷怎麼來的,但不是她打的。

法官認為,陳女因先遭被害人擊打,乃一時衝動以除草剷揮擊被害人右手肘內側,事出有因,手段尚非殘忍,雖與被害家屬3度進行調解不成立,但有悔意,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依法予以減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22日上午6時30分,55歲陳女與60歲林男為遠房姻戚,雙方多年來為北市延平北路8段巷內,家族共有土地的耕作使用範圍起爭執,本就交惡,當日再起口角,林先持除草剷擊打陳女左小腿及腰、背部後,雙方發生拉扯;因林有輕微中風,陳成功搶下除草剷並回擊3下後,林表示雙方互打3下已扯平,陳稱「我還要再多打你1下」,雙方爭搶除草剷之際,陳跌倒林彎腰伸手欲搶回,陳竟持除草剷尖端揮擊林右手肘內側,以致林遭銳器砍創造成動脈斷裂,送醫後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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