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親家黃百祿涉背信罪 今被起訴
2015/11/26 16:15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總統陳水扁親家黃百祿,原為金棠公司最大股東,因積欠聚眾公司30億餘元,在93年5月間讓聚眾葉信村花9億元入主金棠,可是黃、葉經營金棠期間,涉嫌做假帳掏空金棠2億餘元,用來清償黃積欠葉的欠款利息,檢察官依背信等罪起訴黃、葉及郭文村、郭興中等人。
起訴書指出,在93年5月間葉信村以9億元「債權」入主金棠公司,成為金棠最大股東,但是兩人心懷不軌,涉嫌共謀掏空金棠,用來清償黃積欠聚眾的大筆欠款利息,同年7月間黃百祿、郭文村(金棠財務經理),以「預付菲律賓淨水設備款」,連續要求公司會計匯出多筆款項計2億餘元。
可是這筆帳,檢方查出轉來轉去,最後輾轉匯到葉信村配偶的帳戶,用來清償黃百祿積欠的利息,可是檢調發現,根本沒有菲律賓淨水設備之買賣交易,完全是做假帳,黃百祿辯稱原本有此生意,是後來沒作成。
檢察官認定這筆錢應屬金棠公司所有,卻被輾轉用來清償黃個人債務,顯有背信之嫌,且違反商業會計法,被告等人都是背信或違反商業會計法共犯。黃百祿則辯稱,錢是金棠公司欠下的,檢察官應要說成黃積欠的債務利息,這筆錢屬於金棠,且用來清償金棠欠款利息有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