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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造成電池短路起火 小姊妹喪火窟父判刑

2015/11/26 10:28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光華二街違建火警,造成曾姓屋主2名年幼女兒葬身火窟,新竹地院合議庭確認起火原因是曾男疏於注意包覆車用電池的正負極端子,任其暴露在外,堆放的物品接觸發生短路而引起火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曾男徒刑8月。

判決書指出,47歲的曾男去年起在新竹市光華二街住處,製造電動車輛販售,應知電動車輛使用的大型蓄電池,須將電池的正負極端子,以絕緣物體包覆隔離,以免異物搭接造成短路,甚至引起火災。

去年12月中旬,曾男將大型蓄電池放置住處8樓客廳,蓄電池正負極端子沒以絕緣物體包覆,任由裸露,且未注意旁邊擺放的金屬扳手、螺絲起子等物,可能搭接蓄電池正負極端子,引起電池短路。

去年12月19日凌晨4點多,由於現場物品觸發電池短路,加上當時開窗戶讓空氣對流,造成火警,以致7歲與4歲的女兒窒息而死。

曾男矢口否認有任何過失,聲稱是人為縱火,有人刻意把東西放在蓄電池上面。然而消防局專家作證說,一般人如果要縱火,顯然不可能會選擇不會立即起火的蓄電池正負極搭接方式,而應以促燃劑方式為之,法官也採此說法,不採信曾男辯詞。

法官表示,迄今曾男仍未與配偶和解,但因火災同時失去2個女兒,心理上也承受不小壓力與痛苦,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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