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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愛將移審北院 說詞兜不攏 許志堅續押禁見

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收賄案,北檢移審許志堅,(記者王藝菘攝)

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收賄案,北檢移審許志堅,(記者王藝菘攝)

2015/11/25 23:1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愛將、新北市前副市長許志堅,被控長期收受廠商賄賂,為都更案護航,北檢今起訴許等7人,晚間台北地院召開接押庭,許志堅全盤否認犯罪,答辯指出他與兒子、兄長每月共收受弘盛開發公司董娘周麗惠11萬元,是「以房養老」,由弘盛先定期支付部分現金,將來老房子若要都更改建,周麗惠可取得部分產權;但周麗惠卻供稱是向許借貸的利息,兩人說詞諸多矛盾兜不攏,合議庭認仍有勾串之虞,裁定涉收賄重罪的許志堅續押3個月並禁見,行賄輕罪的周麗惠2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庭訊時,許志堅說,他和周麗惠交情非常好,他女兒婚宴時,周麗惠是牽新娘到大廳的「好命婆」,周麗惠送他蕭邦錶當生日禮物,周的女兒在新莊入厝時,他也有送一幅名畫潘璜的鼻頭角風景畫,價值15至18萬元;他女兒結婚的嫁妝要「湊項」,他請周先幫忙買2條金條,周也沒告訴他價錢,所以他一直沒付錢給周,他以為要價將近100萬,直到檢察官說了,他才知只有40多萬。

法官問,他生日在9月,為什麼周要在12月送他生日禮物?許志堅說,台灣人習俗,58歲到61歲期間都算是60大壽,且是周麗惠主動約他碰面說要送他生日禮物。

許志堅供稱,許家在士林中正路有一棟40坪的50年老房子,房子不值錢,但土地值錢,100年時每坪市價200至250萬,總值至少8000萬至1億,該年剛好他和哥哥許志遠退休,時年85歲的父親也已老邁,有房子卻沒現金生活,他就向好友周麗惠提議,談妥周每月給他兒子許士耘、兄長許志遠各4萬,給他3萬,未來房子若都更改建,會依所付金額劃分部分產權給周婦,就算收10年,也才1320萬,遠低於房子價值;但他也說與周沒有簽書面合約。

法官先讓許志堅暢所欲言,再以先前隔離訊問的周女供詞來質問許志堅。法官說,周麗惠說按月給錢,是因積欠許志堅1380萬元借款,每月還許3萬元利息,許志堅聽了錯愕5秒鐘,才答說「這我沒辦法接受,我沒借她錢,也沒利息收入」;周說每月給許子、兄長8萬元,是因她投資士林房地600萬元,才分期付款,許志堅聽了也說,沒有和周談到600萬元這個數字。

許志堅說他被收押近4個月,期間檢察官只開3次庭就起訴,對他不公平,63歲的他有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牙齒、眼睛、膝蓋、耳朵都不好,他都已向檢調據實以告,不會串證或逃避審理,希望能交保。

公訴檢察官指出,兩人供述諸多不符,例如月付11萬的原因、雙方有無借貸,還有買金條的錢,許說沒付給周,周卻說有;兩人有無討論邀樂揚參加許女兒婚宴,許說沒有,周說有。檢方認為仍有勾串之虞,建請繼續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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