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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堅收賄弊案 長子、胞兄每月爽領4萬

檢廉查出,許志堅收賄弊案中,其長子、胞兄每月爽領4萬 。(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檢廉查出,許志堅收賄弊案中,其長子、胞兄每月爽領4萬 。(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5/11/25 17:1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長朱立倫愛將許志堅涉都更弊案,追查出許志堅先後收受建商現金、名錶、金條等賄賂,總計金額逾758萬元,許志堅還與白手套周麗惠談妥條件,由周指示弘盛公司會計周佳萱,每月將賄款存入許志堅長子及胞兄帳戶,還填載2人薪資表,製作不實扣繳憑單,涉嫌偽造文書。

100年4、5月間,許志堅向周麗惠表示希望能按月提供現金資助家人,周為使都更案加速、順利進行,同意請求,自同年5月起,每月至少交付11萬元,期間長達4年,其中許的長子許士耘及胞兄許志遠各4萬元,由會計周佳萱存入2人帳戶,同年12月,周再以弘盛公司名義,各匯45萬6000元至兩人帳戶。

檢廉發現,為了使周麗惠存入許士耘、許志遠的帳戶款項合理化,許志堅與周麗惠還談妥部分款項將由弘盛公司不實申報兩人薪資,周麗惠再指示周佳萱分別填載兩人於100、101年度領取弘盛公司的薪資表,製作不實扣繳憑單申報,此部分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

周麗惠另於每月不定時與許志堅相約,在六福皇宮飯店、圓山飯店等地碰面,交付許3萬元現金,至許志堅於103年6月29日卸任新北市副市長期間,許志堅總計收賄509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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