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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魔李宗瑞翻版 富商性侵偷拍8女 二審判18年

經常流連北市酒店的林姓富商,自5年前起在酒、飲料中下藥迷昏女子,再予性侵、偷拍,共有5名陪酒小姐、其公司3名女職員被害。示意圖。(情境照)

經常流連北市酒店的林姓富商,自5年前起在酒、飲料中下藥迷昏女子,再予性侵、偷拍,共有5名陪酒小姐、其公司3名女職員被害。示意圖。(情境照)

2015/11/25 13:3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經常流連北市酒店的林姓富商,自5年前起在酒、飲料中下藥迷昏女子,再予性侵、偷拍,共有5名陪酒小姐、其公司3名女職員被害,甚至連女兒的女同學來家裡趕作業累趴時都不放過,趁機摸胸猥褻,犯案手法、行徑如同色魔李宗瑞的翻版,一審重判25年,因他上訴後已和4名被害人和解,高等法院今判他18年徒刑,仍可上訴。

林男前年案發後被羈押至今,高院今宣判時,林男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看法。

現年48歲的林男,經營某機電公司,每週至少光顧北市中山區酒店2至3天,出手闊綽。

林男前年8月以公事為由,誘騙公司正妹女職員陪他外出拜訪客戶,趁機在她的飲料中下藥,等她藥效發作而意識不清之際帶到摩鐵性侵、偷拍。女職員醒來,驚覺對當天部分行程失憶且身體不舒服,質問林男「你對我做了什麼?」林男拒絕說明,女職員驗傷後提告。

士林檢警到林家搜索,林男趁隙落跑,還通知家人將偷拍的電腦主機藏起來,並幫忙刪除電腦檔案,幸好檢警搶先一步查扣電腦主機、檔案等物,發現電腦裡存有多筆偷拍影片,且依照劇情取名《進房下藥》、《下藥插穴》等,勘驗結果是身材肥碩的林男涉對陪酒女子、3名女職員和女兒大學女同學,分別以手指或按摩棒凌虐性侵,或強迫口交、猥褻等犯行,被害人大多已酒醉無意識,癱軟無力狀態,任由其性侵。

林男雖坦承一部分犯行,仍辯稱有些被害人和他是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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