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臉書傳訊「喜歡你幫我揉揉捏捏」 小三「沒全套」也判賠

元配告小三,法院判須賠20萬元。(情境照)

元配告小三,法院判須賠20萬元。(情境照)

2015/11/25 12:46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一時踰矩,後悔莫及!台北市1名吳姓男子原本婚姻生活美滿,但2年前因工作關係認識已婚謝女後卻墜入愛河,不僅偷上摩鐵,還互傳許多如「喜歡你幫我揉揉捏捏」等煽情簡訊,妻子林女發現後氣得與丈夫離婚,還因此罹患憂鬱症,今台北地院判謝女須賠償林20萬元,可上訴。

林女指控,她與吳男婚後育有1女,家庭生活十分幸福和樂,未料102年間,從事室內設計的吳男承包已婚女音樂老師謝女的住家裝修工程,竟與對方發展出「超友誼關係」,不僅在臉書上另創帳號互傳許多曖昧訊息,更有一起看電影、上摩鐵等行為,導致她離婚並罹患憂鬱症。

據悉,吳男為了隱瞞婚外情,將臉書帳號改成女性名字,再與謝女互傳「喜歡你幫我揉揉捏捏」、「妳對我的抱抱讓我活過來了」、「想要我的身體嗎?其實我也決定給你」、「雖然我們沒有全套完成,但是我真的不介意」等親密訊息。

林女發現後控告謝女並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謝女與有婦之夫維持親密關係至少3個月以上,導致對方婚姻破裂並受到精神損害,應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