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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打臉外交部 前瑞士代表出書涉洩密無罪定讞

 前台灣駐瑞士代表王世榕。(資料照,記者吳岳修攝)

前台灣駐瑞士代表王世榕。(資料照,記者吳岳修攝)

2015/11/25 11:0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我國前駐瑞士代表王世榕被控出版《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一書洩露外交機密,遭外交部函送法辦,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推翻外交部認定洩密的見解,質疑如涉洩密,為何外交部等機關沒有其他積極作為,讓該書仍在市面流通,因此判決王男無罪,全案定讞。

以往行政機關常將公文列為「機密」或「密」等級,被外界質疑逃避監督,最高法院和高院透過本案,認定司法可以實質審查公文是否為機密,具有指標性意義。

判決指出,王世榕被控91年到97年間擔任駐瑞士代表期間,收集多份外交部、駐瑞士代表處發文的機密電報,王卸職返台後,98年間引用電報內容,出版《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一書,內容提及瑞士的「一中政策」、拉法葉艦案等,外交部認為電報不符解密條件,王已涉及洩密犯行,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將他函送法辦。

王世榕應訊否認收集或洩漏國家機密,表示書中引用電報,是為了將外交部顢頇無能的情形昭告天下,和外交或國家機密無關,王的委任律師指稱,電報內容無實質秘密性,或已遭洩漏、公開揭露,沒有洩密問題。

一審時,台北地院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判處王男1年6月徒刑,緩刑2年,王上訴,高等法院改判無罪,檢方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一書仍在網路書店販售。(記者項程鎮翻攝)

《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一書仍在網路書店販售。(記者項程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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