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郭姓裸女誰殺的?12月30日宣判
2015/11/23 14:5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呂介閔被控殺害女友郭欣諭,入獄4年後,郭女胸部卻驗出他人DNA,呂男獲准再審並開釋,高等法院上午再審庭言詞辯論終結,12月30日宣判。
被害人郭欣諭的母親出庭時表示,證據大多對呂介閔不利,希望法院仍判呂13年徒刑,並請求再次鑑定DNA;呂男則表示,最新科技已經驗出被害人左胸的唾液不是他的,而是第三人的,他沒有殺人。
呂介閔判刑定讞入獄服刑時,寫信給高檢署喊冤,高檢署覺得全案有疑義,重新採集呂的唾液和留在死者胸部的凶手唾液比對,發現DNA不符,高檢署擔心關錯人連忙聲請再審,高院裁准再審並於6月23日首度開庭再審。
呂介閔80年間和同在東湖加油站打工的郭姓女子認識且開始交往,郭女89年7月21日清晨,被人發現陳屍公園行道樹下,檢警驗屍發現,郭女頭部被鈍器重擊死亡,胸部以下全裸,左胸有一明顯咬痕,郭女下體驗出呂某精液,郭女左乳房上的齒痕也和呂吻合,加上呂未通過測謊,檢方將呂起訴,最高法院判呂13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