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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鐽震案」終結篇 邱義仁、蔡明憲無罪定讞

喧騰一時的「鐽震案」,邱義仁被判無罪定讞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喧騰一時的「鐽震案」,邱義仁被判無罪定讞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5/11/12 17:3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被控卸任後,收受時任國防部部長蔡明憲交給他的「鐽震案」機密公文,還帶回家,高檢署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邱、蔡兩人,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見解,認定邱、蔡洩密罪證不足,皆判無罪確定。

「鐽震案」是指扁政府97年間主導成立「台灣鐽震公司」,主要經營軍火相關買賣,國防部預定出資4成5,中華電、中鋼子公司都是股東,被媒體披露後,鐽震公司的定位遭質疑,鐽震公司董事長吳乃仁宣佈解散。

本案源起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特偵組偵辦扁案搜索邱義仁家時,發現一份牛皮紙袋寫著「鐽震案」調查報告,上面蓋有「密」字,同時寫著「敬呈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署名蔡明憲。

檢方質疑邱義仁此份「鐽震案」調查報告來源,邱隨口說卸任後有一陣子足不出戶,「好像是蔡來看他時帶來的」,檢方認為曾任國防部長的蔡明憲將該資料交給已卸任的邱義仁,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邱、蔡兩人皆遭起訴。

高等法院認為,鐽震案爆發後,時任國防部長的蔡明憲將該案共400多頁的調查報告,製作成三份,分呈行政、立法兩院長和邱義仁,但檢方查扣邱的該案機密報告文件,僅11頁,且和其他文件雜放在牛皮紙袋內,也未彌封,加上蔡指稱,邱在任時已給邱調查報告,不可能卸任後再給他一次,因此無法證明蔡是在邱卸任後交付該文件,檢方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駁回。

 前國防部長蔡明憲無罪定讞。(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前國防部長蔡明憲無罪定讞。(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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