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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最強小三?拍性交特寫照傳給元配嗆聲

台中市張姓女子,與林姓已婚男子通姦,還一不做二不休,傳送林男與她性交的下體特寫照片給元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台中市張姓女子,與林姓已婚男子通姦,還一不做二不休,傳送林男與她性交的下體特寫照片給元配,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0/31 16:2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最強小三?台中市張姓女子,與林姓已婚男子通姦,還一不做二不休,傳送林男與她性交的下體特寫照片給元配,嗆聲說「妳感覺爽不爽?」,林男喜歡「玩肛門」、「每天他要求做兩次」,法院審理時,張女辯稱照片中女性下體特寫不是她,她願意當庭勘驗下體,但台中地院法官拒絕勘驗,也不採信辯詞,依相姦罪等罪判徒刑4月,林男判3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元配結婚第9年時(去年8月離婚),與國中畢業的張女交往,去年3月間,張女拍下她與林男性交照,去年4月間,張女把林男電話簿的內容,傳送給元配,來證明她與林男同居1年,不料,篤信上帝的元配卻答覆說「感謝主,電話簿裡面我叫愛妻」、「我仍然是他的愛妻」,張女被激怒後,去年5月用LINE把林男與她性交照片,傳給元配及其姊姊。

上述照片,是張女從上往下拍攝的俯角照,包括林男全裸,林男下體接近張女下體,以及雙方性器官結合特寫,之後,張女又傳訊息嗆聲說,「妳看了如何?」、「妳感覺爽不爽?」、「妳會恨我嗎?」、「我現在心裡舒服多了」。

另外,張女還傳送她與林男之間的特殊性癖好,包括林男「一定要舔女人下體摳、吸」、「這一年下體被他玩鬆了」、「每天他要求做兩次,每次做愛要求要讓他吸、摳、舔、放肆享受」,以及林男喜歡「玩肛門」,「我懷孕!」。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女否認嗆聲,她宣稱罹患精神疾症,她與林男吵架,元配又傳「感謝主」等語,她被激怒而有此行為,另外,照片中的女性陰部不是她,她願意勘驗下體,林男則辯稱說,2人只是拍好玩,性器官很接近,但沒有接合,但法官不採信,也拒絕勘驗張女的下體,依相姦罪、散布猥褻物品罪判處張女徒刑4月,林男依通姦罪判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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