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偷腥抱女回家 胞姊怒向大老婆爆料

2015/10/27 12:5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0多歲的信姓台商,84年娶了中國籍配偶,因工作關係,信妻長年留在中國經商,2人結婚多年未育子女,97年信男因買房認識已婚的謝姓女房仲,雙方進而交往,101年謝女產下一女後,與信男開始同居,今年1月,信男胞姊看不下去,打電話向信妻爆料,信妻提告通姦,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謝女與信男交往期間,誤信其已離婚,加上信妻對老公撤告,今對信男、謝女處分不起訴。

庭訊時,謝女供稱,98年信男主動聯絡她,表明追求之意,指稱他已與妻子在中國辦好離婚手續,只剩台灣部分尚未處理好,當時她也是人妻身分,雙方約定好,把各自婚姻關係處理好再在一起。

謝女說,99年1月,信男稱已辦妥離婚手續,她也於同年3月離婚,離婚後才與信男發生性行為,並催促信男跟她結婚,同年8月,信男找了幾個朋友,做2人簽署結婚證書的見證人,不過坦言2人並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孩子報戶口時,她才發現信男根本未離婚,自此後就未再與他嘿咻。

信男坦承因想要孩子發生外遇,已獲老婆原諒,表示與謝女同居發生衝突不斷,希望把3歲女兒帶去中國給老婆照顧,目前正跟謝女打監護權官司。

檢方認為,謝女以為信男離婚,因此與其發生性行為,主觀上並無妨害婚姻犯意,另信妻也對老公撤告,今將謝女、信男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