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帶會計上摩鐵 老闆娘告通姦判無罪
2015/10/22 16:2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上摩鐵談公事?遊藝場老闆和會計上摩鐵被老闆娘抓包,丈夫坦承出軌,妻子選擇原諒撤回告訴,卻不放過小三,狀告陳女妨害婚姻及家庭,但陳女辯稱和老闆上摩鐵純粹是談公事沒上床,法官認為原告提不出被告相姦犯行明確事證,判陳女無罪。
歐姓遊藝場老闆娘因懷疑丈夫與公司陳姓會計有染,於是在丈夫車上放置錄音筆蒐證,去年6月間,歐女錄到丈夫與陳女下班後上摩鐵的事證,憤而對2人提起妨害婚姻與家庭告訴,丈夫向妻子坦承出軌,換得妻子撤告,但妻子不肯原諒搶她老公的小三。
陳女在法庭上表示,當晚是老闆約她談公事,因老闆突然肚子痛,想上廁所,才把車子開進汽車旅館,她沒有進房間,也沒和老闆發生性關係。
歐女強調丈夫已承認和陳女通姦,她還有錄音存證,不信2人上摩鐵是為了談「公事」。
法官認為,刑法相姦罪的成立需證明有性交事實,歐女丈夫一度拒絕作證,且供詞前後多有矛盾之處,歐女所提證據,只能證明丈夫與陳女進入汽車旅館,卻無法證明2人通姦犯行,應予被告無罪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