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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被判賠付855萬 名下無財產恐全民買單

由於鄭捷名下無財產,雖然檢方向鄭提出支付命令,但高達855萬的犯罪被害補償金恐須全民買單。(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由於鄭捷名下無財產,雖然檢方向鄭提出支付命令,但高達855萬的犯罪被害補償金恐須全民買單。(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5/10/10 18:1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犯下北捷殺人案的鄭捷釀成4死22傷的慘案,事後新北地院雖先判決應賠償死者家屬及傷者,不過由於鄭捷名下無財產,雖然檢方向鄭提出支付命令,高達855萬的犯罪被害補償金恐須全民買單。

鄭捷於2014年5月21日犯下捷運隨機殺人案,遭逮捕後目前被關押於台北看守所,新北地院第一時間就先判賠死者家屬及傷者賠償金,其中有855萬餘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已先核發給4名死者家屬,檢方則依此向鄭捷提出支付命令。

不過據了解,雖然鄭捷並未提出異議,但因他名下無財產,且至今仍在台北看守所羈押禁見,也無工作收入可供強制支付,因此雖有3名死者家屬及7名傷者向鄭捷求償,日前新北地院也判決鄭須賠償,不過因為鄭捷身無分文,因此受害者即便獲判勝訴,恐也只是空有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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