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襲胸、親吻國二女學生 代課老師判刑
2015/10/05 15:5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賴姓國中理化代課老師,去年利用學生補考機會,竟在教室對班上的國二女生小美(化名)伸出狼爪,突然親吻、撫摸對方胸部;新北地院依對14歲以上16歲女子為猥褻行為罪,判賴4月徒刑,緩刑2年。
本案發生於去年1、2月間某日午休時段,當時小美單獨到理化實驗室進行補考,賴男卻趁獨處機會,在不違反對方意願下,親嘴、摸胸,事後,由於其他老師從學生日記中發覺賴姓老師跟女學生打成一片、交情不錯,並傳出曖昧情事,向學校性平會提出檢舉,學校展開調查,意外發現賴男竟涉猥褻女學生。
檢方偵辦時,賴男坦承犯行,承認「一時控制不住」,平日與女學生關係良好,2人平常都有LINE聯絡。法院審理時,雙方達成和解,賴賠償10萬元,小美父親也表示願意原諒,法院因而給予緩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