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避孕」超瞎!母親男友性侵女童 判刑5年
2015/09/03 16:1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從前年9月至12月,以教導避孕為由,把女友的12歲女兒小美(化名)帶進摩鐵或停車場性侵合計6次,事後給小美200至1000元不等零用金,被發現後,甚至編好劇本,要求小美幫忙圓謊、揹黑鍋。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5年,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102年間,事後小美向同學陳述自己的性經驗,輔導老師輾轉得知後,對小美進行訪談,報警處理。小美向辦案人員說,她國小畢業後,曾與男友發生性行為,擔心懷孕,陳男得知後協助買驗孕棒,後來以教導避孕為由,帶她到摩鐵或停車場性侵,每次給200、500或1000元。
陳男否認犯行,他指控小美誣陷,原因是小美曾向她男友說過兩人發生性行為,他得知後,有打小美,且小美曾偷錢,還罵他三字經,另外有次跨年他承諾給3000元紅包,但之後沒給,小美所為是挾怨報復。
不過,小美母親證稱,女兒曾告知與陳男到摩鐵,經逼問,小美才說出與陳男發生性行為,她得知後覺得遭到背叛、很丟臉,沒有立即報警,但有請陳男搬走。
此外,小美也提出兩人對話記錄,陳男得知小美向母親吐實後,竟要求給小美1000元要她幫忙圓謊,還說:「處理好這件事,慰問妳揹黑鍋的代價1000元如何?」、「妳出賣我...麻煩妳揹一下這個黑鍋」、「說妳不爽我才會故意這樣說…」
陳男甚至打好劇本,內容為陳男打小美,以致於小美懷恨在心,聽從同學建議,虛構與陳男性侵一事,要求小美將劇本傳給母親與他,製造假象。
合議庭認定陳男性侵小美6次,斥責他惡性重大,嚴重戕害小美身心健康及正確性觀念發展,判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