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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學生「沒父沒母的孩子」 老師被起訴

2015/09/03 12:3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內埔鄉某國小鄭姓女老師,在教室學生面前公開說「像鄭某某這種沒父沒母的孩子....」、「幫你的好朋友李某某殘障人士盛飯」等語言,涉嫌侮辱學生,屏東地檢署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鄭姓女老師對外解釋說,她是用半開玩笑的方式說,可能因為口語表達太快才引起誤解,會向家長溝通及道歉。

檢方調查,鄭姓女老師去年11月在東勢國小擔任4年級導師,竟在教室內當全班學生面前,對李姓學生說「如果數學不會可以來找我,要去低年級的課後班是像鄭某某這種沒父沒母的孩子才能去。」等語,讓鄭姓學生公開受到人格貶損。

今年1月也在全班學生面前對黃姓學生說「幫你的好朋友李某某殘障人士盛飯」、「去幫你的好朋友李某某改功課,改完再拿給我」、「你的腳看起來像熊掌」等語言,讓李姓學生感到受辱,足以貶損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6月時還因為看到鄭姓學生拿錄音筆,竟強取錄音筆,涉嫌妨礙鄭姓學生權利,因此檢方依公然侮辱等罪嫌提起公訴。

鄭姓女老師透過校長對外解釋說,她因為口語表達太快,以及以半開玩笑的方式來說,並沒有貶損的意圖,認為是誤會,將會向家長溝通說明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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