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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箭步蹲練到發炎 他怒告健身教練...

健身也要注意個人的生理狀況,北市一名男子因為參加健身課程,事後發生雙膝髕骨韌帶及肌腱發炎,怒告健身教練。(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健身也要注意個人的生理狀況,北市一名男子因為參加健身課程,事後發生雙膝髕骨韌帶及肌腱發炎,怒告健身教練。(資料照,記者何玉華攝)

2015/09/02 19:01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健身健過頭!台北市1名劉姓男子,每月繳交1788元到某知名健身中心健身,未料前年接受張姓教練激烈的一對一訓練後,竟因雙膝發炎而須以輪椅或拐杖代步,事後他氣得向健身中心及張姓教練提告,共求償99萬元,不過因他無法舉證教練有不當訓練行為,今被台北地院判決敗訴,可上訴。

劉男指控,他於102年2月13日接受張姓教練一對一指導前,就已因先前的訓練感到全身痠痛,後來張姓教練指導他做「箭步蹲」動作,他深感不堪負荷,就告知張男無法繼續,但張男卻繼續要求他做伏地挺身及反手伏地挺身,直到他無力動彈才停止。

沒想到他回家後雙膝持續疼痛,到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診斷後,方知自己雙膝髕骨韌帶及肌腱發炎,至今仍無法完全痊癒,還必須靠輪椅及枴杖代步,因而怒告張姓教練及健身中心,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金等共99萬元。

不過台北地院審理中發現,劉男就醫時主訴自己膝蓋約從2月4日左右就開始疼痛,但與張姓教練的指導課程卻是2月13日,難以認定有因果關係,且劉男雖稱13日回家後即感不適,但14日卻又前往消費,顯然有違常理。

此外,法官認為該健身中心在各項運動器材上均有加註警示標語,張姓教練也持有體能教練相關證照,可見其提供的服務符合專業水準,由於劉男無法舉證教練的不當訓練行為,也未能證明受傷與健身的因果關係,今判劉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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