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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公款宴客未中飽私囊 議員獲緩起訴

2015/09/02 14:0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地檢署偵辦前議長黃景泰涉及詐領議會公款案件時,發現市議員蘇仁和曾持兩張假發票向議會詐領12萬元,宴請警友會及友人。檢察官認為,蘇仁和便宜行事未依規定請款,觸犯商業會計法,諭令支付50萬給國庫,予以緩起訴處分,另蘇仁和詐領款項部分,因未中飽私囊,予以不起訴處分。

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基隆市七堵區國富飯店實際負責人周映雯明知議員蘇仁和102年3月10日及103年2月15日並未到店內消費,為便利蘇仁和向基隆市議會請領議事運作費,竟開立2張6萬元發票交付蘇議員,繳交至議會請領12萬元議事運作費。

檢方調查,黃景泰擔任基隆市議會首長時,訂定內規同意每位議員可請領15萬元的議事運作使用費,供宴請公益團體使用,議會審核人員作證指出,此筆消費議長知情。

檢察官認為,地方議會首長為方便議會運作,可以訂定規定,此屬於地方自治範疇,蘇仁和到案時坦承犯行,並表示議會款項以宴請警友會等公益單位,餘額因不足辦理一桌,所以請商家換成2、30瓶豆腐乳,均轉贈給地方耆老,如存心侵占款項,無須將錢留在國富飯店帳戶內,罪證不足,涉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不予起訴。

另蘇仁和與國富飯店負責人周映雯涉犯商業會計法部分,諭令周映雯、蘇仁和分別繳交15、50萬給國庫,予以兩人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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