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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稱小隊長因公殉職達共識 屏縣長:一派胡言

消防署翻盤!表示將全力協助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及其遺眷辦理入祀忠烈祠及從優撫卹等相關事宜。圖為稍早為警消爭因公殉職遭駁回,屏東縣長潘孟安(左)呼籲消防署重審。(記者羅欣貞攝)

消防署翻盤!表示將全力協助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及其遺眷辦理入祀忠烈祠及從優撫卹等相關事宜。圖為稍早為警消爭因公殉職遭駁回,屏東縣長潘孟安(左)呼籲消防署重審。(記者羅欣貞攝)

2015/09/01 21:21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縣滿州消防分隊小隊長陳信宏在蘇迪勒颱風期間執勤不幸喪生,縣府向中央爭取因公殉職從優撫卹,卻遭內政部消防署駁回,屏縣府今天上午公開表達不滿後,消防署稍晚竟宣稱已與縣府達共識,對此縣長潘孟安嚴正否認。

針對屏縣爭取陳信宏因公殉職撫卹一案,內政部消防署先是回覆屏縣府「陳信宏雖盡忠職守勇於任事,但客觀上尚無面對高度危險仍奮勇接受挑戰之情形,與冒險犯難因公殉職要件仍有段距離」。

但是在今天屏東縣長潘孟安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滿,並呼籲消防署重審之後;消防署稍晚改口指「陳小隊長憂心民眾行車安全執行搶救任務,不幸犧牲的英勇救災行為,已符合公務人員撫卹法所稱「冒險犯難」精神。

消防署還說,已與屏東縣府達成共識,由縣府依撫卹法相關規定,函報權責機關審定,內政部消防署將與屏東縣府共同爭取陳信宏小隊長從優撫卹。

對於消防署「已與屏縣府達成共識」的說法,屏東縣長潘孟安今晚獲悉之後相當氣憤,直指根本是子虛烏有、一派胡言,他認為,如果消防署也承認陳小隊長符合冒險犯難的精神,那就直接重開審議委員會先認定其為因公殉職。

屏縣府發言人黃建嘉也表示,縣長潘孟安今天下午曾與消防署長通電話,消防署當時要求縣府將相關資料送銓敘部,再與縣府共同爭取,但是屏縣府的立場是請消防署重審,所以並沒有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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