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褵50年卻劈腿 翁怒休妻獲財產3千萬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擁有千萬房產的王姓老婦與謝姓老翁結褵超過50年,卻常嫌對方是「無路用的卡小」,並對子女說「你老爸那方面已經不行了。」而後以「腳痛」為由搬出獨居,拒絕丈夫、子女探視,並與另名張姓男子出雙入對,甚至買靈骨塔要葬在一起,謝翁忍無可忍訴請離婚,一審勝訴,王婦須給付一半財產約3千多萬元給謝翁,王婦不服提起上訴,今遭高等法院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謝翁與王婦於48年結婚,婚後感情融洽,育有5女2男。謝翁原在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工作,婚後為增加收入,利用工作之餘身兼保險業務員,以供子女教養及家庭開支,而後謝翁將名下的房產售出,再加上積蓄,購置了數筆不動產,皆登記在妻子王婦名下,王婦則於60年開始在樹林市場批賣鹽水雞。
94年,王婦以「腳痛」無法上下樓為由,獨自搬到新北市板橋區的1樓住處,謝翁曾表示欲一同前往互相照顧,卻被妻子拒絕;2人分居期間,王婦因向大女兒學跳交際舞,結識了另名張姓男子,2人常一同出遊、逛街買菜,甚至還一起買靈骨塔,承諾百年後要葬在一起;王婦的子女說,母親自搬走後就沒再拜過謝家祖先,並表示死後牌位也不要放謝家。
子女指出,99年9月,爸爸獨自帶著棉被至媽媽住處,結果媽媽怒斥「你為什麼來這邊睡?」不讓爸爸進房,爸爸只好睡在沙發,媽媽還將電視開得很大聲,想趕走爸爸;凌晨3點,媽媽從後門騎機車外出,直到早上7、8點才回家。子女說,媽媽曾說爸爸不會騎車,就算看到她與張男雙載,看到也追不到,子女苦勸無效,莫可奈何,一想到父母行同陌路,就覺得「很悲哀」。
之後,謝翁與王婦繼續過著有名無實的「夫妻」生活,期間謝翁與子女曾多次前往探視,王婦卻報警指謝「要殺他」,子女則是要來「分家產」,警察來了以後,王婦還持鐵鎚當場砸壞電話,控訴丈夫監聽她的電話,但經檢視後並未發現錄音設備;王婦還曾訴請離婚,後疑發現夫婦須均分財產,丈夫名下僅48萬元,她名下卻有6千多萬,因而打消念頭。
謝翁原盼妻子只是一時糊塗,相信結褵逾50載的婚姻還有轉圜餘地,但付出始終無法讓妻子回頭,還被妻指控外遇、偷錢,並常罵他是「無路用的卡小」,忍無可忍下訴請離婚,新北地院一審判決謝翁勝訴,准予離婚,考量2人名下財產需均分,王婦須給付謝翁3千多萬元,王婦不服提出上訴,今遭高院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