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對方是警察! 男開車衝撞警車不起訴
2015/08/28 18:0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33歲張姓男子開車載31歲李姓、35歲黃姓員工到宜蘭縣礁溪鄉,被台北市刑大、基隆警方持拘票攔查,張男竟開車衝撞警車,事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另行送辦,張男辯稱,對方沒表明身分、看不出是警察,誤以為是仇家甚至是要搶劫的,倒車想跑時不小心碰撞,由於沒有積極事證顯示張男知道對方是警察才故意衝撞,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不起訴。
張男今年6月4日下午3點多,駕車搭載李、黃兩人到宜蘭礁溪,北市刑大、基隆警方持拘票前往攔查,卻被張男駕車衝撞,3人落網後另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張男辯稱,當時他到宜蘭礁溪做生意,出門時見前方有1台車擋住去路,突然間好幾個人拿槍下車,他以為是仇家或是碰上搶劫,加上車上有很多貨款,腦袋只浮現「逃跑」兩字,過程中不小心撞車,根本不知對方是警察。
檢方調查,警方職務報告裡未提及是否有表明「警察」身分,也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可證明,張男是否知道對方是警察,碰到狀況緊張想跑亦符合常情,因此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