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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怎麼談的? 沒談成還被控逼口交...

2015/08/27 11:5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賴姓男子到友人開的公司談生意,與友人的小姨子聊天後,遭女方指控,涉嫌對女方襲胸,還威逼女方替他口交,吃上強制猥褻官司;賴男應訊時否認逾矩,台北地檢署調查,女子案發時並未立即逃離現場,仍留下與賴男繼續聊天,認定與常理不符,今將賴男不起訴。

今年初,賴男到友人公司談生意,與友人的小姨子,在裝有大片透明玻璃的1樓辦公室內聊天,兩人疑似話不投機,事後女方自認遭賴男非禮,怒控賴男強制猥褻。

女方指控,賴男在辦公室內對她襲胸,還要求她口交,她當時很害怕,不得已只好摸賴男1下,事後她因身心受創才揭發此事;賴男承認曾與女方在辦公室內聊天,但否認襲胸及要求女方口交。

檢方勘查事發現場發現,辦公室裝有大片透明玻璃,從外面就能清楚看見內部的擺設,且女子當時若被襲胸,依經驗法則,女子應會立即逃出求援,但女子事發後卻仍待在辦公室內與賴男聊天,所以認定賴男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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