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盜載《痞子英雄2》 電影公司撤告
2015/08/14 11:3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名導蔡岳勳所成立的普拉嘉國際意像影藝公司,不滿該公司發行的電影《痞子英雄2:黎明再起》遭網友盜載,怒控200多名網友違反著作權法,此案曝光後,普拉嘉公司認為已達到提醒網友重視著作權的目的,上月已向台北地檢署撤告,北檢今將其中一名劉姓被告不起訴,據悉,劉男因此案已賠償數萬元。
蔡岳勳上月出庭時曾表示,打官司絕對不是目的,只是一個提醒及導正視聽的觀念,不可能告到底,讓這件事情變成一個真正的法律事件,只是希望能有這機會,讓大家理解盜版跟正版之間被尊重的關係。
去年11月,普拉嘉員工發現「伊莉論壇」中,有《痞2》的「種子」下載點,提供網友透過BT下載軟體盜載,因BT軟體的特性,若下載人數愈多,下載速度也會愈快,粗估此下載點共吸引超過2萬多名網友盜載。
普拉嘉紀錄使用該「種子」網友的IP位置後,向檢警提告,並將網友的IP位置提供給檢警調查,事後共對200多名涉嫌盜載的網友提告。
去年10月,斥資6億多元拍攝的《痞子英雄2:黎明再起》,劇中大手筆增加許多炸捷運等好萊塢特效,上映後在中國開出人民幣1.59億元的票房佳績,但疑似受到網友盜載的影響,台灣的票房不如預期。